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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务规范

非开挖工程公司工地管理规定-全文

  • 来源:创粤本部
  • 作者:王占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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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标题:非开挖工程公司工地管理规定-顶管公司规定

第一条 值班
值班人员要坚守岗位,确保设备、财物及人身安全,。
第二条 施工工序
a)设备进场前控向人员必须完成物探,并制定施工方案;
b)开钻前由控向人员向甲方或监理通知开钻的时间和位置;
c)开钻前根据焊管的工作量,恰当的安排焊管的时间,不准出现停机等待焊管的现象;
d)在城区内施工时,转场时间尽可能安排在夜间,不能因机器进不了城区而误工;
e)各种材料及零部件要统筹采购,保证及时供应,尤其是易损件常备,不能因此误工;
f)转场时机器油箱少于半箱油时必须加满,司钻手随机转场,当班司机把汽油桶加满;
g)当班所做的工作要为下班提供方便;
上述工序如有脱节,出现停机待工部门主管及相关责任人承担责任。
第三条 机械保障
由操机手负责对机械进行经常性检查、维护、保养,不准带故障开机,司钻人员及时提供零配件购置计划,经理负责安排有关人员采购,保证机器正常运行,由于人为因素造成的损失由相关人员承担相应的经济责任。
第四条 各级职责
工程部经理负责生产任务的安排,协调管理,从看路由、勘探、控向、出入钻位置的选定、扩孔、拖管、安全生产、清理施工现场,竣工验收、机修等工作负全责。所有人员必须听从指挥。
技术主管负责路由勘探、控向等技术管理,技术主管必须以高度的责任感认真负责,确保安全,杜绝各种事故。避免因该环节工作滞后而影响后序工作。
每段路由勘探工作完成后立即做出施工方案送甲方或监理审定,每项工程完工后即邀甲方验收,并绘制竣工草图交给综合部,由综合部做出竣工资料同甲方结算。
队长负责工地人员管理、工作分工、安全管理、组织转场。发动全体员工最大限度地提高工作效率,有事及时请示报告。
工程部经理协助公司财务追收工程款。
综合部经理负责公司内部全面工作(见公司规定),做好工地的资金等保障工作。
第五条 安全
a)作业坑开挖宽度为该单最大回扩器的两倍,深度为1.2-1.5米;
b)在马路上作业必须穿反光衣,人员切实注意指挥来往车辆;
c)在马路边焊管,堆放设备材料时要设置路障,确保设备、人员和过往车辆安全;
d)回扩时钻杆两边不准站闲人,安装钻杆人员不准站在钻杆两边扶摸钻杆;
e)工作期间不准喝酒。若因喝醉酒在工地发生事故或闹事造成的一切损失由当事人承担全部法律和经济责任。
第六条 文明施工
a)工程完工后应立即清运余泥,打扫施工现场,确有困难时也不得超过24小时;
b)在市区施工时出入钻口应设置施工牌或雪糕筒围敝,市政有要求时,按要求做。
c)开挖作业坑时路面砖堆放整齐,不准和泥土混放。
第七条 节约
a)出入钻两头锯PE管时,管头不准露出地面,拖群管时分层割锯、分层包扎,保证不进泥浆;
b)每段工程任务确定后要统筹计划好管材及其它材料运送,利用出工时把材料带往工地;
c)手套由综合部统一购买发放,每周发三双。反光衣等老保用品由综合部发给个人保管使用(个人签字),离开公司时上交,丢失按原价赔偿。
第八条 设备及零配件、工具的看护管理
a)对钻机、工具、仪器等进行责任分工,丢失者由责任人负主要赔赏责任(看工地期间丢失由看班负赔赏责任);工地值班人员要确保设备及其物品的安全,如有丢失、损坏,由经理和队长和当事人赔偿。无关人员不准擅自动用车辆、仪器、设备,否则造成的损失由当事人赔赏。
b)在工作期间丢失或因不负责而损坏设备及其配件的追究直接责任人和有关领导的赔偿责任。如丢失损坏零配件的时间地点责任人无法确认的由有关领导和全体员工赔偿;
c)所有零配件更新必须事前经经理批准,100元以上的必须报公司领导批准;
d)更新配件时必须把旧品交回仓库方可报销新品发票。
第九条 工地财务制度
a)各队设兼职财务,主管工地经费,建立出纳账,拖车费、清运泥浆费、管材和其它大额开支尽可能固定客户,由客户直接到公司结算,超过1千元者用转帐支票支付。
b)每周六上午为报帐时间,每周报帐一次,每个合同段结算一次。
本规定修订后从2010年1月1日执行。
                                                                                          广东创粤建设有限公司非开挖工程公司

嘿嘿~可以分享更多
本站的原创作品转载时请注明出处并保留链接!   发表日期:2012-12-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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