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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13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全文
- 来源:公司本部
- 作者:冯艳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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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13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
国办发明电[2012]33号经国务院批准,现将2013年无旦、春节、清明节、劳动节、端午节、中秋节和国庆节放假调休日期的具体安排通知如下。
一、元旦
1月1日至3日放假调休,共3天。1月5日(星期六)、1月6日(星期天)上班。二、春节
2月9日至15日放假调休,共7天。2月16日(星期六)、2月17日(星期天)上班。三、清明节
4月4日至6日放假调休,共3天。4月7日(星期日)上班。四、劳动节
4月29日至5月1日放假调休,共3天。4月27日(星期六)、4月28日(星期天)上班。五、端午节
6月10日至12日放假调休,共3天。6月8日(星期六)、6月9日(星期天)上班。六、中秋节
9月19日至21日放假调休,共3天。9月22日(星期天)上班。七、国庆节
10月1日至7日放假调休,共7天。9月29日(星期日)、10月12日(星期六)上班。节假日期间,各地区、各部门、各燃气、天然气、非开挖、顶管、非开挖工程公司要妥善安排好值班和安全、保卫等工作,遇有重大突发事件,要按规定及明报告并妥善处置,确保人民群众祥和平安度过节日假期。(广东创粤公司 冯艳梅/网摘)
国务院办公厅
2012年12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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